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
时间:2024-01-05 12:53:11 48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侵害对象、致害人数量和行为性质可将其分为一般和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则不适用。侵权行为还可分为侵害财产权和人身权、单独和共同侵权、积极和消极侵权等不同类型。

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他人或者集体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根据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侵害对象、致害人的人数和侵权行为的性质,可以将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他人或者集体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有过错时,才承担责任。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他人或者集体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其构成要件由法律根据具体情况规定。特殊侵权行为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侵权行为,就应当承担责任,不论其是否存在过错。特殊侵权行为还可以分为过错推定、公平责任等不同类型。

此外,侵权行为还可以根据侵害对象的不同分为侵害财产权行为和侵害人身权行为,根据致害人的人数分为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分为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包括违法性、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特殊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由法律规定,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行为还可根据侵害对象、致害人数量和行为性质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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