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产权使用权到期之后,一般有两种情况:
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综上所述,如果房屋产权到期了,交钱就可以续用。如果国家不让继续使用,房主们同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
一、不动产权证到期怎么办
不动产权证到期后,想要延长土地的使用权期限,需要产权人在届满的前一年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延长土地的使用权的申请,经批准后,向国家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即可延长土地使用权。若你的房屋是根据规划需要被征用到的,国家则会收回土地和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并对产权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您应当提前一年向国土资源局申请继续使用,经批准后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房子还是自己的。
(二)《民法典》第二编物权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法律没有对费用的交纳作出规定。
(三)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于续期的可以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相应土地登记手续。
(四)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未明确规定土地延期地价计算方式。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土地使用费。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六)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费的问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这一问题需慎重对待,目前以不作规定为宜。届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作慎重研究。因此,建议删去土地使用费的规定。而对于非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续期问题,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草案五次审议稿有关规定修改为:“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七)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八)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全文9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