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办理流程:市直机关房屋、军产、涉外房屋对外出租的,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其他类型的房屋对外出租,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1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或区房产管理局提出申请
第2步:审核备案。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或区房产管理局对租赁登记备案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给予登记备案,打印租赁备案证明。
第3步:交费领件。
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或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或区房产管理局交纳相关税费后,领取租赁备案证明。
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21号文件、鲁价费发[2002]171号文件
办理地点: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办理期限:对不需要外查核实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需要外查核实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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