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流程
房屋出租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准备登记要件进行备案。
一、流程图
1、房屋出租人向登记机关提供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所需要件。
受理与审核:
1、登记机关收件、审核、实地勘察(有必要的);
2、登记机关对符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相关资料进行录入,并审验无误。
领证:房屋出租人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注销:租赁当事人向登记机关提供办理房屋租赁注销登记备案所需要件,办理注销登记。
提交要件
(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
3、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出租共有房屋,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
5、出租已抵押的房屋,还应提交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6、登记部门认为必需的其他文件。
(二)办理房屋租赁注销登记备案
1、注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租赁双方解除、终止合同的相关材料;
3、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
4、登记部门认为必需的其他文件。
五、办结时限
房屋租赁申请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三个工作日颁发《房屋租赁证。
1、市房管局下属房屋租赁管理机构,面向城乡居民,免费为租赁当事人提供房屋租赁信息发布、信息查询、打印规范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等优质高效服务。
2、房屋租赁信息发布,出租人应提交房屋基本信息(房屋性质、物业类别和形态、房屋结构、权属证明、房屋地址、房屋面积、装修情况、物管方式、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方式、联系方式及租赁价格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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