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孕妈们看过来!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仙桃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管理办法》对仙桃孕妈的生育保险待遇做出了政策性规定。
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和标准:
1、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职工本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目前仙桃市的标准是按职工工资额的0.8%缴纳。
2、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满六个月以后生育的,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职工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申请生育保险待遇须提供以下材料:
1、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材料;
3、住院医疗费用发票、住院医疗费明细清单及出院小结;
4、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需提供所在村(居)委会的相关证明材料;
PS: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由其配偶所在村或居委会出具证明),只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休假期间,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险津贴及假期:
1、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增加30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2、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休假及生育津贴,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享受45天休假及生育津贴,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享受90天休假及生育津贴。
(温馨提示:女职工产、休假内遇法定节假日不再另算。生育津贴以产、休假天数为基数,按日计算。男职工在配偶产假期间可享受10天的护理假和护理假津贴。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支付标准按照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计发;缴费满6个月未达到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份平均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计发。)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门诊产前检查费限额支付300元。
2、顺产。一级医院限额支付800元、二级医院限额支付1400元、三级医院限额支付1800元。
3、剖宫产。一级医院限额支付2000元、二级医院限额支付2500元、三级医院限额支付3000元。
4、妊娠未满12周住院流产的,限额支付600元。
5、妊娠满12周未满28周住院(引)流产的,限额支付1200元。
6、妊娠满28周住院引产的,限额支付1600元。
7、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限额支付100元。
8、实施绝育及复通手术的,限额支付800元。
仙桃孕妈记住了,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是由用人单位向市医保局申领,生育出院当日起一年内有效,逾期就不能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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