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是指某一房屋属于两个以上的主体所有。房屋共有的两种形式分为房屋按份共有和房屋共同共有。
一、在房产证上加夫妻名称应提交哪些材料
在房产证上加夫妻名称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夫妻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夫妻共有房屋协议及变更申请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一、夫妻共同财产情况下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二、房产证办理提供的材料有:
1、需要户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需要购房销售发票复印件;
3、需要提供销售合同以及最终补充合同的复印件;
4、如果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该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二、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怎么分
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分配如下:
1、以双方名义登记,双方占有份额的性质明确为共同所有。双方应当认定房屋共有,各方占有房屋百分之五十的权益,双方一人一半;
2、恋爱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物业,未约定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双方无家庭关系;
3、没有共同共有的基本关系,视为按份共有;双方未约定占有份额的,按双方支付的出资额计算共有住房份额。
三、房子共有人是否可以卖房
房屋共有人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可以卖房。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无效,当事人可以收回房权;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为有效,当事人有权请求对方按其所占份额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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