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普通清算指由公司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的清算组织,按照程序自行进行清算。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一、公司吊销诉讼主体资格包括什么问题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应当依法解散清算,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前公司依然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解散公司能先清算吗?
必须先解散公司再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解散公司流程到底有哪些呢?
公司解散的流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4、执行清算方案;
5、清算结束,注销公司登记,登报公示。
注意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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