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避税是国内避税在地域范围的延伸。跨越国界的避税涉及了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税收管辖权,因此也使其影响跨越了国界。不但影响有关国家的税收权益,而且对国际经济往来与发展,对跨国纳税人之间和国家之间的税收公平都产生影响。
国际避税有其存在的客观原因,一是各国税制存在着差异,如一些国家税负重,一些国家税负轻;有些国家税制不公平,如负担力大的纳税人缴纳相对较少的税收,负担能力小的纳税人反而缴纳相对较多的税收。二是并非所有国家都认为国际避税是需要打击的行为。避税在一些国家被认为就是逃税,而在另一些国家则被认为是合法和合理的行为。有些国家正有意或无意地提供被其他国家反对的避税机会,吸引跨国纳税人前去投资经营或从事其他活动。
税收是国家对纳税人(纳税主体)和征税对象(纳税客体)进行的课征。因此要规避税收,就要避免成为纳税主体和纳税客体。国际避税的基本方式就是跨国纳税人通过借用或滥用有关国家税法、国际税收协定,利用它们的差别、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纳税主体和纳税客体的纳税义务,不纳税或少纳税。
基本方式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类:
(1)通过纳税人的国际转移进行避税;
(2)纳税人不迁移进行国际避税;
(3)通过征税对象的国际转移进行避税;
(4)不转移征税对象进行国际避税;
(5)利用避税地进行国际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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