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适用于劳动关系,而不适用于劳动争议仲裁,因此不能仲裁劳动关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而产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而产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而产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怎么证明劳务合同关系
劳务关系的认定情形:
(一)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是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是考勤记录;
(四)是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全文4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