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对深圳员工假期工资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关于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加班,事后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对深圳员工假期工资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加班,事后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以安排补休来代替支付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需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关于法定节假日工资: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期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实行月薪制、周薪制的员工,单位应当照常支付工资,不能因员工休假而扣减任何工资;实行小时、日工资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另外支付其法定休假节日期间的工资。
关于生育相关假日工资: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在上述假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该员工正常出勤应得工资数额支付工资。
关于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工资:员工在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其假期的工资。
关于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工资: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在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确定病假工资标准,但无论确定的标准是多少,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病假工资都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例如:某企业规定病假工资按员工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王某的标准工资刚好和最低工资一样,则该企业应当按照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王某病假期间的工资。
关于事假工资:员工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就是说,员工请一天事假,用人单位就可以少支付一天的工资,但不能多扣。
全文9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