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占罪是否涵盖了不当得利这一问题,实际上,侵占罪是特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务、遗忘物或埋藏物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却拒绝返还给原主人。
而不当得利则是指个人并无法律依据,致使他人遭受金钱或其他权益的损害,从而自身从中获益的行为。
尽管二者都涉及到对他人财产的不当获取,然而它们在构成要素以及法律所带来的影响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侵占罪属于刑事范畴内的犯罪行为,而不当得利更多地被视为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一种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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