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什么人可以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家庭可以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温馨提示:
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
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左右户型为主。
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有关规定。
受保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享受实物配租:
(一)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孤老、孤病、孤残人员的家庭;
(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三)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重度残疾、重点优抚对象、企业内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曾参加对外作战的军人、民兵或者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者;
(四)承租的直管公房已经列入被征收范围,需要拆迁安置或者被鉴定为危房需要腾空的;
(五)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以下顺序采取分批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承租人:
(一)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应当优先实物配租的家庭;
(二)正在领取货币补贴的应当实物配租的其他低收入家庭;
(三)其他应当实物配租的家庭。
已经参加抽签但未能分配租赁住房的受保障人,在保障资格有效期内,可以报名参加其他批次的选房抽签。
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政务信息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待分配住房的位置、数量、参加抽签的受保障人名单、抽签结果等信息。具体办法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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