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见义勇为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见义勇为的认定标准。见义勇为是指个人不顾自身安危通过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等方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行为。...查看原文
2见义勇为是正当防卫吗
1·如果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反击过程杀死一个人,可以构成正当防卫。如果别人只是一般的滋事、殴打,威胁不到生命安全,你把别人杀死,就很难认定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依法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2·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查看原文
3见义勇为有哪些相关规定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国值得提倡的一种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见义勇为所发生的纠纷也十分常见,所以必须对见义勇为的进行法律的规定,才能够促使人们与违法犯罪人员作斗争。那么,我国民法总则见义勇为有哪些新规定呢?小编将做出详细介绍,快来一起看一下吧。...查看原文
4见义勇为致人死亡算犯法吗?
1、见义勇为致人死亡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犯不犯法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正当防卫,别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3、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正当防卫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不法侵害发生;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4)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5)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查看原文
5见义勇为名词解释
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见义勇为主要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类是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的行为。第二类是抢险救灾的行为。构成见义勇为有三个要件,缺一不可:一是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二是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三是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主要有: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2、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公民为保护本人生命、财产安全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3、见义勇为的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4、见义勇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见义勇为是要建立在拥有解决问题的能力之上的,有人落水,你不会游泳而去救是不明智的,见义勇为,不是冷漠,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义勇为...查看原文
6见义勇为算工伤吗?
职工见义勇为,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伤害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共利益受到伤害的情形,应当视同工伤。一、认定工伤需要满足条件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作原因外出时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六)上下班途中,因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七)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查看原文
7见义勇为奖怎么申报
见义勇为主要是指从国家、集体、社会的角度出发,捍卫其利益,不顾及个人的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或者是积极参与抢险救灾的行为。见义勇为奖的申报应该是向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申请,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所有的个人和组织都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有关见义勇为的行为,行为当事人可以自主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如果行为人因为伤残等其他原因不能亲自进行申请的,可以让他的配偶、父母、子女等代替其本人进行申请。2、反映见义勇为的行为情况或者是行为人本人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应当在见义勇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进行提出。3、反映见义勇为的行为情况或者行为本人进行申请确认,应该是向见义勇为行为的发生地方的区、县民政部门进行提出。如果见义勇为行为是发生在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区、县的,则可以向这两个地方其中的任何一个区、县的民政部门进行提出。4、反映见义勇为的行为情况或者是行为当事人申请确认,应该提供有关线索或者相关材料来进行相关的证明,然后再通过民政部门进行调查并且进行认定。见义勇为申请的使用人员主要包括:一个地方的本地居民或者不是本地居民而在那片区域内见义勇为的,而非本市工民主要指的是没有本地户籍...查看原文
8见义勇为会入档案吗
见义勇为会入档案。见义勇为是社会公德,是社会行为,得到单位的重视,会记录个人档案会影响一辈子。档案留会存在当地的民政局。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第十条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查看原文
9见义勇为是无因管理吗
一般情况下,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两者的含义大体相似,不过不能把见义勇为简单地归为无因管理,因为无因管理和见义勇为毕竟是两个概念,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的联系与区别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见义勇为的行为都符合无因管理的要件,但是不能把所有的无因管理行为都认为是见义勇为行为。虽然无因管理可以包含见义勇为,但是将见义勇为仅仅等同于无因管理是不妥当的。见义勇为作为无因管理中的一个特殊情形,特殊在“勇”上,即情况的急迫性和相当的危险性。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1、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他人事务,就是为他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这是成立无因管理的首要条件。但下列事项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违法事项;不能发生债的关系的事项,如纯粹宗教的、道德的和属公益性质的事项;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的事项,如结婚登记;不作为事项等。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无因管理中所谓“无因”,就是指“没有法定...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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