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纠纷
时间:2023-03-11 18:22:42 36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劳务合同纠纷劳动仲裁吗这个问题。劳务合同纠纷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发生纠纷时应由合同法进行调整,当事人应当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时才必须先行劳动仲裁,当事人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两个区别:第一,合同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主体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主体资格,即: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其主体不具有特定性。比如:个人与个人之见也可以形成劳务关系。第二,合同主体地位不同。劳动合同主体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地位不平等,法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权利。而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建立的是民事合同关系,合同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一、怎样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劳务关系主体不确定,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实际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用人单位是强者,劳动者是弱者。劳务关系的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乾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的劳动主体,一般只获得劳务报酬。

4、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劳务关系适用《合同法》。

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务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

二、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如何认定

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无法再建立劳动关系,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关系会终止,员工虽然有劳动权,但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质,和用人单位之间可以建立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

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

2、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典》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但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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