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的主体是公司吗?
集体合同的主体是职工和用人单位:
(1)职工是集体合同的主体,他们共同要求代表自己利益的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协商。应该指出的是。这里的工人和工会代表是工人的代表。他们代表工人和雇主谈判。实际的主题是工人。与劳动合同不同,集体合同是由全体劳动者共同签订的。用人单位也是集体合同的主体之一。集体合同的基本特征首先,集体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即平等主体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另外,集体合同也有其自身的特点:(1)集体合同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协议。集体合同中,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或者职工代表;另一方是用人单位。至少有一方是多数党。特别是职工必须有工会或者职工代表,才能订立集体合同。(2)集体合同的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在集体合同中,劳动标准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集体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平衡。它们基本上强调雇主的义务,例如为工人提供合法的劳动设施和工作条件。
(4)集体合同采取正式合同的形式,需报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核、备案。(5)集体合同受国家宏观调控计划的制约。就效力而言,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规定的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6)集体合同是一项劳动法律制度;(7)集体合同适用于各种所有制企业;(八)集体合同的订立,主要是劳动关系双方代表或者其代表组织通过协商订立的;(九)集体合同制度的运行非常灵活,没有固定的模式,而集体合同是通过法定程序订立的,对劳动关系双方具有约束力;
(10)集体合同制度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劳动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相互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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