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无论分居多久,都不能导致自动离婚,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向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法律规定证明感情破裂主要包括四种情况:
1、是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这里强调同居,而不是偶然发生性关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种情况需要强调是屡教不改,而非偶然行为;
4、如果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这里的分居要明确是因为感情不和,而不是因为工作、生活、学习等原因。但如果一方在第一次起诉时无法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一方坚持不离婚,法官一般不支持另一方的离婚请求,因此坚持离婚的一方需要在6个月后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得到支持。
夫妻夫妻两地分居怎么离婚
夫妻两地分居需要离婚的,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只有一方想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到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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