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大病医疗期期间如何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得了重病,医疗期超过法定医疗期,该如何处理
到期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好好做做思想工作,不能留的,风险很大。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有如下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员工有大病单位能辞退吗,什么叫医疗期内
医疗期是法律规定的,员工可以在这生病住院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企业职工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比如工资可以支付70%,而一但超过医疗期,就不能享受这些待遇了。而且企业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相关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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