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两个或合伙人一起创立合伙企业做生意,需要签订合伙协议书。合伙协议书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除此之外,设立合伙企业,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合伙人需为二人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合伙企业需要有认缴又或者是实际出资。除此之外,还需要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等。
合伙协议书怎么写
合伙协议书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的身份信息;
2、合伙宗旨;
3、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4、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5、合伙期限;
6、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7、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8、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9、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0、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1、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2、禁止行为;
13、合伙营业的继续;
14、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5、违约责任;
16、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7、其他。
《合伙企业法》
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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