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待改进”能否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时间:2023-04-22 20:33:22 7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市民王先生:2012年,我进入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该公司的《员工绩效管理办法》规定:员工半年、年度绩效考核分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价值观不符、业绩待改进。我原在该公司分销科从事销售工作,2012年8月后因分销科解散等原因,转岗至另一科室从事销售工作。我之后3次考核均为业绩待改进。该公司认为,经转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故在支付了部分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合同。我认为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请问我的要求合理吗?

记者跑腿:记者咨询了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刘良欢。刘良欢律师认为,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进行了明确限定。虽然王先生曾经考核结果为业绩待改进,但是该等级并不完全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该公司仅凭该限定考核等级的考核结果,无法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因此,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王先生支付经济补偿标准双倍的赔偿金。

全文4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知识
针对“业绩待改进”能否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业绩待改进”能否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