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精神病人监护人是不需要病人同意的,只要符合担任监护人的条件就可以。法律规定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职责
精神病人要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如下: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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