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4)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
一、未生效合同的违约责任
未生效合同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是指缔约过失责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分别有: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当事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承担了哪些风险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哪些情形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者不当正地使用在订立合同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合同无效的后果是怎样的
合同无效的后果是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协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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