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
利益相关者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
(二)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的近亲属。
(三)以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布婚姻无效的,是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男方怀孕以后女方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吗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律只规定了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但并没规定男方不能提出宣告婚姻无效。无效婚姻保护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公诉良俗,而“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是对女方特殊期间权益的一种保护,权衡两种利益应倾向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全文4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