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江苏月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从2月1日起实行)
地区新标准比原标准增加增幅
一类地区1140元180元18.75%
二类地区930元140元17.72%
三类地区800元130元19.4%
新的江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从7.8元调整为9.2元;增长17.95%
二类地区从6.4元调整为7.5元;增长17.19%
三类地区从5.4元调整为6.5元;增长20.37%。
一类地区达1140元超沪粤浙,仅比北京少20元居全国第二,发出“收入倍增”信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4日宣布,从2011年2月1日起,上调该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从960元调整为1140元,增加180元,上调幅度达18.75%。这次上调后,江苏成为新年继北京后第二个宣布上调最低工资的地区,也超过上海广东浙江成为全国目前最低工资(一类地区)第2高的省份。这次上调后,南京等属于一类的地区月最低工资仅比北京的1160元少20元。目前全国几个发达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分别为广东1030元,浙江1100元,上海1120元。
去年1月底,江苏在全国率先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比去年年初的上调幅度更大
去年1月,江苏曾在时隔两年后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当时一类地区从850元上调到960元,二类地区从700元上调到790元,三类地区从590元上调到670元,分别较调整前增长了12.95%、12.86%、13.56%。可以看到,本次调整的幅度更大,增收的决心更坚决。
意义:
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
这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有三大意义:一是有利于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收入。去年,我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态势,全省就业形势也因此保持稳中向好,通过直接增加低收入职工的工资,可以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普通劳动者。二是有利于吸引劳动力有序流动。在外来务工人员即将返乡之际,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在一定程度上稳定职工队伍,吸引农民工就业,为企业年后开工提供相对充裕的人力资源。三是有利于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设和谐劳动关系。
信号:
大力实施“收入倍增计划”
据省人社厅有关人士介绍,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省政府2011年1月4日第一次常务会议的主要议题,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是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具体措施,也是大力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积极信号。
提醒:
最低工资不含加班费公积金
有关负责人提醒,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上述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这意味着,今年和去年调整的口径是保持一致的,继续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执行一类地区标准的南京市区为例,2月1日后,最低工资上调至1140元,这个新标准中包含了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即养老(8%)、失业(1%)、医疗(2%),以及10元的大病保险费。按南京市区目前的社保最低缴费基数1583元计算,一个参保职工每月个人负担的社保费最低为184.13元,这样扣除社保费后,职工实际能拿到手的最低为955.87元。
影响:
春节最低加班工资水涨船高
春节将到,最低工资新标准意味着最低加班费也将水涨船高。劳动部门提醒,今年春节加班,将按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不能以安排补休代替加班工资。
按相关规定,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以新最低工资标准中的一类地区每月1140元计算,日工资应为1140元除以21.75天约等于52.4元,比旧标准多了8块多钱。这样算来,春节假期的前三天劳动者要是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资至少为157.2元(52.4×300%),要是后四天加班,每天至少为104.8元(52.4×200%),加班工资应于3月底前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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