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属于独立的个人财产,所有权一方可以独立决定是否卖出。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婚前财产如何认定婚前财产可以公证吗
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缔结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财产的公证手续:当事人准备为婚前财产办理公证手续的相关材料;夫妻双方共同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处审核对公证事项和材料;经审核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为其办理公证手续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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