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现债权即应收账款的收回,这也是清债的最终目的
二是查处。清理债务工作不能一步到位的,只能分步进行。从协商收付的角度,以司法途径实现权利为最终保障,可以完成以下调查工作:
第一,确认债权的实现,确定证据,调查债务人的信用和经营状况
第三,调查债务人的到期债权。这些是实现债权的准备工作(2)法务人员要全程跟踪不良债权的发生情况,销售人员注重销售业绩,法务人员注重风险防范,大部分企业销售部门的制度注重销售业绩和佣金,而销售人员失职造成的坏账,可能只是制度中的一个关口,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重视,造成严重后果时,责任往往不清。相反,它给人的感觉是,他们应该如此无助。是公司没有对特定环节、特定员工实施风险防范的结果。法律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观念,能重点抓小、小把关,尽量防止债权演变成坏账
在清债阶段,最好把工作交给懂法律的人员,关键在于专业人员善于收集证据,具有将被证明的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的能力。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有举证责任,但不能举证的,将承担败诉的风险。个别企业交1000万元送货费,只是送货单上没有收货人的签字,收货人无法确认自己是否收到货物,应该起诉,因为证据不全,迟迟不能起诉,限制自己处于被动困境,只能拖延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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