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所能够继承的财产份额,应当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特定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侄甥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一条适用于法定继承中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形,如果法定继承中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形时这一条不适用。
简单来讲,侄甥享有代位继承权的条件有三:
1、法定继承,即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或遗赠协议;
2、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晚辈直系血亲均不继承;
3、侄甥的父亲或母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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