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代位继承的手续有哪些?
时间:2023-11-20 00:01:13 8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但因某种事由不能实际取得遗产时,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的权利。代位继承涉及动产继承和不动产继承,办理不动产代位继承需要携带特定的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产权变动登记。如果代位继承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需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同时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在当事人提出这个问题时,代位继承可以涉及动产继承和不动产继承,但关于动产的代位继承通常较为简单,而不动产的继承则需要进行相关的产权变动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十四条规定可知,办理代位继承应当携带继承人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等,也还携带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如生效的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变更。如果代位继承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还需携带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同时,还应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不动产代位继承要如何办理?

不动产物权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权利义务由其子女或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但继承人无能力或者放弃继承时,由其有权代位的其他继承人继承。办理不动产物权代位继承的流程主要包括:首先,由继承人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证明代位继承的合法性;其次,继承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继承登记,将房产过户给代位继承人;最后,代位继承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税务机关办理房产过户税费的缴纳。办理不动产物权代位继承需要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总之,在办理不动产物权代位继承时,需要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变更,并确保继承人具有合法继承权。同时,还应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全文9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又称间接继承。其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被称为代位...
    更新时间:2023-10-31 16:24:10
查看代位继承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代位继承 最新知识
针对 办理代位继承的手续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办理代位继承的手续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