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租赁、承包的企业发生工伤事故的,如果承租方或承包方无用工主体资格,应以出租方或发包方为用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将建设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造成务工人员因工伤亡的,应以该建筑施工企业为用人单位。实际上就是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在工地摔伤算不算工伤
外来务工者李先生:我在温州某装修公司做水电工,是从项目经理手上承包的包清工,一天从工地上摔伤了,是髋部骨折,医生说要躺半年才能下床走路,请问是不是工伤?项目经理说有承包关系不是工伤,如要私了,要他赔偿多少钱?
市法律援助中心:民间的私了就是调解解决,这是最快的解决纠纷方式。赔偿一般根据医药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进行调解和协商。建议你先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成,包清工可以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到劳动部门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如认定属于工伤,建议向劳动部门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定赔偿数额;如果未能认定为工伤,那么可以去做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鉴定,根据赔偿标准确定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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