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探望权是法律所给予离婚父母双方某一方的权利之一,所以探望权的判决理所当然是由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决定,当然探望的时间以及探望的方式,可以由夫妻双方商量之后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探视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止探视权。”
全文2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