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探望孩子的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孩子离婚后不让探望应当怎样处理
孩子离婚后不让探望的,探视权人可以先与不直接抚养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其拒绝探视的问题,协商不成的,探视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助自己行使探望权的义务。法院判决后,对方依旧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探视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对探视权进行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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