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工龄病假工资打折是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般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病假工资。
工龄工资有什么用
1、有利于体现“论功行赏”的原则。
实行“抛物线型”的工龄工资政策后,新员工自起拿年限起享受工龄工资,企业工龄较长的员工则可以拿到较多的工龄工资。
2、有利于打破“论资排辈”的现象。
企业可以在贯彻执行新工龄工资政策的同时灌输一种理念,即员工的资历,企业已充分考虑,并在工龄工资的分配上予以充分体现,在其他方面,新老员工一个样,老员工没有特权,力戒个别员工自恃工龄长“倚老卖老”。
3、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在工资总额变动较少的情况下,工龄工资逐年增长,对提高员工的积极性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4、有利于减少员工的流动率。
员工在新单位工作3年期间属于职业不稳定期,很容易跳槽,制定3年的工龄工资起拿年限,如果员工在3年内跳槽,企业会相应减少部分工龄工资的支出。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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