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检察院、侦查机关、人民法院在通知受害人家属、嫌疑犯委托辩护人方面的规定。检察院、侦查机关和人民法院都有一定的时限要求来通知相关当事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拘留期间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也应立即传达其要求。嫌疑犯、被告人被拘留的,也可以由监护人、近亲委托辩护人。另外,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检察院在收到案子后,需要在3日内通知受害人家属。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询问嫌疑或对嫌疑犯采取强制措施时,应通知嫌疑犯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收到移送取保候审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天内,应告知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应通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拘留期间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立即传达其要求。嫌疑犯、被告人被拘留的,也可以由监护人、近亲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犯 罪 嫌 疑 人 委 托 辩 护 人 的 期 限 规 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被执行刑罚的罪犯,有权依法委托辩护人。在此前提下,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期限有何规定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公诉案件自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辩护人的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期限自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公诉案件为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总结: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期限自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公诉案件为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