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若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被认定为工伤。但是,劳动者有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形之一的,则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因此,劳动者在遭受意外伤害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在劳动者上下班途中,若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可以算作工伤。不过,需要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同时,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但用人单位没有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也会影响工伤的认定。因此,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上下班途中若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被认定为工伤。但需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条件,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否则,工伤认定可能受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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