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赠与的房子,如果已经办理过户登记,不能返还。结婚前赠与的房子一般属于赠与,如果不违反道德、公益,就是有效的。但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性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赠与彩礼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一、婚前进行贷款买房是怎么确定所有权的
1、在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且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买房,但是房产证却是结婚之后才办理下来,这样的房子是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的。
4、夫妻婚后共同贷款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彩礼
离婚彩礼一般是不用分割的,因为彩礼一般是男方在结婚前对女方的一种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用进行分割。但是在法定条件下,需要返还,返还彩礼的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三、彩礼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
1、如果彩礼是婚前给付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彩礼婚后给付的,则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结婚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具有赠与性质,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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