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正常工作日无法到庭,当事人可以向市劳动仲裁院申请夜间或假日开庭。针对当前劳动争议处理周期过长的问题,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将全面实施“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四快”工程,该工程包括了多项便民快裁的措施。设立预约开庭制度其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设立夜间和假日预约开庭制度。符合以下三种情形的就可以向市劳动仲裁院申请夜间或假日开庭:一是当事人正常工作日确实无法到庭,经一方书面申请,另一方同意的;二是情况紧急,矛盾容易激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三是用人单位申诉的案件,可能给离职的员工在新单位工作带来不便,经员工申请的,开设夜间和假日仲裁庭,方便当事人,加快案件处理进度。欠薪案一律快捷立案为加快劳动仲裁速度保证员工的生活,对和员工生活息息相关的拖欠工资、医疗费、工伤生活费的案件一律快捷立案,快速审理,必要时市劳动仲裁院还会先行部分裁决用人单位预先支付工资、医疗费和生活费。同时,推行被诉人答辩期征询制度,对被诉人自愿缩短答辩期的,可在其书面认可的答辩期满后组织开庭,对被诉人明确表示无须答辩期的,可立即组织开庭,尽量缩短案件处理周期,而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情简单的案件则当庭仲裁裁决。另外,深圳市劳动仲裁院还将加强立案前调解力度,对所有劳动争议申诉在立案前一律先行调解,争取大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程序解决,避免当事人讼累。对可部分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就达成调解协议部分先行制作调解书,对未达成部分再审理裁决。年内六区要设劳动仲裁院为让员工在家门口就能申请劳动仲裁,今年,深圳市将在各区成立劳动争议仲裁院,同时在大工业区和保税区等劳动争议多发区域设立派出(巡回)庭,仲裁员上门就近快速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据透露,探索劳动仲裁体制改革也已提上了工作日程,市劳动仲裁院今年将开展《深圳市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完善裁审分工,探索建立“立足调解、仲裁为主、诉讼为辅”的新型劳动争议处理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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