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记者罗秋近通讯员米国琛吴光辉)记者1月28日从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将从2008年2月1日起在全市取消劳动仲裁收费,今后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将不需交纳任何费用,一律免费。据了解,去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将从2008年5月1日起劳动仲裁实行免费,深圳市在该法实施前提前三个月在全国率先实行免费劳动仲裁。长期以来,劳动仲裁费是国家的法定收费项目,劳动仲裁当事人必须按诉求标的一定比例预先缴纳费用,因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大多是收入不高的弱势群体,劳动仲裁收费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曾引发一定社会争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响应社会呼声,推出此举后,将极大便利劳动仲裁当事人维权,大幅减轻农民工打劳动官司的经济负担。
事实上,在此次实行劳动仲裁免费前,针对农民工维权难,负担重的问题,深圳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已全面实施仲裁费减免制度。对申请劳动仲裁的农民工,大幅放宽仲裁费减免条件,扩大仲裁费减免范围,对患重大疾病未报销医疗费的,被拖欠工资时间较长造成生活困难的,因欠薪发生重大集体劳动争议而经营者逃匿的,基本实行全免仲裁处理费。有其他特殊困难的,也视情况大幅减免了劳动者本人应交纳的仲裁费用,确保农民工打得起官司。据统计,仅深圳市2007年减免了劳动者应交纳的仲裁费达到572万元,涉及劳动者人数达到243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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