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审查
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报件材料齐全性、合法合规性
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补正通知书》3、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报件材料齐全性、合法合规性复查
申报材料符合审批要求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审批要求的,不予受理
报件材料齐全性、合法合规性最后审查把关
申报材料符合审批要求的,予以许可申报材料不符合审批要求的,不予许可
四、办理地点
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号窗口(安顺市西秀区市东路中段21路、3路、4路、14路、15路等公交车经停,可在轿子山小区、市住建局等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安顺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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