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受理
决定
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办理地点
贵州贵安新区行政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税务类窗口,详细地址:贵安新区百马大道99号,公交乘车路线:701、702、703、705路等公交车,在贵安新区管委会站下车。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贵安新区地税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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