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程序
时间:2023-11-25 20:50:39 20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许可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许可程序:该许可事项由区民政局窗口受理。先由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后由经办人员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审批处领导或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由受理人员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证或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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