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说不准。因为未办离职手续,就是没有真正的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可以以无故旷工为理由扣除工资,所以应该及时去办理离职手续,开具离职证明后,真正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走,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没办办离职手续的话也就是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自然也就不存在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这一回事。所以,如果想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一般都是直接跟用人单位协商或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没有自动解除这一说法。
劳动者自离,劳动者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能没有办法办理社保转移等事宜,需要劳动者回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离开,不仅会损害自身的现有利益,还会对未来找工作有影响。一方面,在进公司时,与现在的公司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离职证明和工作交接,有些公司会根据合同上的内容要求赔偿。另一方面,如果下次面试同行业的其他公司,对方公司会要求出示上一份工作的离职证明或接触劳务合同证明。所以,建议最好与目前的公司通过口头或书面协商的方法,办理好离职流程,再行离开。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用人单位和劳务者都有相互选择的权利,劳务者可能因为一些原因导致来不及办理离职手续,或者觉得工作氛围内容跟预期的有落差,直接走人的这种事情在我们身边也时常出现。其实用人单位也担心用人风险的存在,既然决定离开就按照正常程序办理,也避免以后就业再次入职麻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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