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地的选择:公司的注册的所在地或者履行劳动合同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一、劳动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的地点为:1、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场所地;2、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即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3、单位未注册登记的,为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首先应当要求公司与其签订书面合同,如果公司拒绝,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由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单位履行义务;或者劳动者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者实际工作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
三、拖欠工资、加班怎么办
拖欠工资加班,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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