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对商品房入户门的相关标准有明确规定:其房门宽度通常设定在0.8米至0.9米之间;而房门高度则需严格遵循不低于2米且不高于2.4米的标准;此外,对于双扇门或多扇门而言,其门扇宽度应控制在0.6米至1.0米之内;单元门方面,宽度和高度亦分别设定在2米及以上以及2.4米以上。
《住宅设计规范》第五条户门应采用具备防盗、隔声功能的防护门。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公共交通及相邻户门开启。为保证居住的安全性,本次修编明确规定住宅户门应具备防盗、隔声功能。住宅实态调查发现,由于原规范中“安全防卫门”概念模糊未明确其应具有防盗功能,普遍被住户加装一层防盗门,而加装的防盗门只能向外开启,妨碍楼梯间的交通,本条规定设计时就应将防盗、隔声功能集于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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