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遗嘱一般无需特殊手续。只需要重新订立一份新的遗嘱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订立了新的遗嘱之后,原来的遗嘱自然失去效力。但需要注意,改遗嘱需要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修改的遗嘱无效,仍以前一份遗嘱为准。
一、口头遗嘱打官司有没有用
口头遗嘱打官司在符合遗嘱生效要件的情况下是有用的。
口头遗嘱又称“口授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方式之遗嘱”。遗嘱人在特殊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由于具有昜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査证的缺点,各国对口头遗嘱的条件皆予以严格规定。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2、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3、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
二、继承房产遗嘱需要公证
房产继承遗嘱无需公证,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具备的要件有效即可,法律没有强制性要求公证,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订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民法怎样判别夫妻共同遗嘱有效
有效。首先,夫妻共同遗嘱在法律上虽未明确规定,但其仍然是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及(或)其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行为,应受法律保护。其次,夫妻共同遗嘱的订立除应遵循《民法典》关于遗嘱订立的相关要件外,还应具备:1、双方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无效婚姻下的“夫妻”设立的共同遗嘱因不具备共同基础,所以不能设立共同遗嘱。2、夫妻双方都具备立遗嘱的能力,任何一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共同遗嘱无效。3、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夫妻二人设立该份遗嘱的目的是一致的。4、夫妻双方不能在共同遗嘱中剥夺生存一方的遗嘱撤销权,否则就会限制生存一方自由处分其合法财产的权利。第三,夫妻设立了共同遗嘱以后,仍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或一方撤销该共同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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