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人身损害赔偿。住院时间18天,全休一个月。上一年度全省全部职工平均工资11463元/年,955元/月。
此时,误工费是(18+30)×955÷30=1528元,还是按(18+30)×955÷20.92=2191.2元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对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问题的复函》的通知、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确定的是月工作天数20.92天,年工作天数251天。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适用这个天数计算吗?
对比:11463÷365=31.40955÷30=31.83
11463÷251=45.67955÷20.92=4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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