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未到期收回房屋,该如何处置?
时间:2023-07-01 14:55:23 7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房屋如果要强行收回的话,租赁人可以根据违约来进行维权。可以按照租赁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来要求房东进行赔偿,但如果出租人具有合理、合法的理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的,那么出租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提前收回是损害租赁人合法权益的,因此对于出租人提出提前收回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应当事先告知承租人并给予合理搬离期限,并且与承租人协商提前收回租赁房屋事宜。

房租没到期房东违约怎么赔

一、房租没到期房东违约怎么赔

1、房租没到期房东违约赔偿如下:

(1)租房者与房东都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一般都包含违约条款,逾期交房违约金就是根据违约责任的相关约定计算的;

(2)如果租房者认为违约金约定过低,可以要求法院根据实际损失予以调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1、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受的范围,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

2、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3、可以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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