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可以按规定行使以下这些业主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业委会的职责和意义是什么?
业委会的职责和作用: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没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利停用门禁卡吗
不可以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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