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转正能拿回离职证明原件吗
1、未转正可以拿回离职证明原件,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离职办理流程是什么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
2、书面申请由部门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约见辞职员工,了解原因,填写《辞职约见表》;
4、人力资源部在“辞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领班以上及专业技术人员需报总经理审批;
5、在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移交清单》,按表格程序办理离店手续,结清工作及款项,交还劳动用品、证件、服装等物件;
6、人力资源部转出该员工文字及电脑档案材料,并存档。
裁掉未转正的员工需要补偿吗
公司裁员时,未转正的员工也要给予经济补偿,工作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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