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1、在户口所在地办计划生育服务证(初婚初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材料准备:本人(女方)户口本、本人(女方)身份证、结婚证(任意一方的均可)以及一寸照1张。
(2)带着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会(或社区)。开一个初婚初育证明,还有张介绍信(凭该介绍信去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办好以上手续后,再带齐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计划生育办公室。表填后拿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目前所居住的街道居委会或者政府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
(1)材料准备:1寸照一张、夫妻双方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女方)、结婚证(任意一方均可)、初婚初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到现在在所居住的辖区居委会,如果没有居委会的,那你就要找到小区所在的辖区人民政府。
(3)把所需证件全部交给负责人,需要填写一份个人信息表格,填写好后就会拿到一张粉红色的市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
3、带着市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去地段医院(卫生院),做常规检查。
(1)材料准备: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
(2)需检查项目:B超(每部位)、骨密度测定、阴道分泌物常规、梅毒血清实验、尿常规(十联)、血常规。
(3)挂号(妇产科)、交挂号费。
(4)向医生说明检查目的,拿着医生开的检查单进行各项目检查。
(5)缴费检查,最后医生会写明检查结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政策
1、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可依据当事人承诺
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要加强协调沟通,履行信息核查责任,不得相互推诿。
2、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在县、乡镇(街道)政务大厅设立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实行集中办证。没有政务大厅的,人口计生部门要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证。进一步精简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时所需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3、办理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实行首接责任制
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