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应避免六个认识误区
时间:2023-06-10 06:10:29 6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应避免六个认识误区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工作的前提,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正确的认识误区同样也会导致工作失败。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应避免以下六个认识误区。第一、工资集体协商就是搞形式主义。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就是双方选几个代表,走走形式,协商一下,签个字就算完事。工资集体协商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一种体现,是《集体合同》的重要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它的整个过程有严格的程序,必须坚持程序合法,决不能应付,规范操作程序是正确履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前提。第二,协商就是走过场。以为《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签订以后,协商的程序走了,双方协议也签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就已经结束了,以后凡是遇到工资方面的事仍由行政说了算,协商只是走走过场。如果按照这样的观点来搞试点,那就真走了过场,就失去了搞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更重要的是协商过后还要抓好落实。第三、盲目协商,不联系实际。工资集体协商只管内容不管实际,不搞调查研究盲目定指标,造成协商通过了无法落实的尴尬局面。要实事求是地对待协商,进一步明确协商的目的和意义,防止空洞的协议内容和不能兑现的虚假指标,落实才是协商的最终目的。第四、集体协商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原来没有搞工资集体协商,有些问题无法解决,现在搞工资集体协商就要解决原来所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搞工资集体协商就是要解决实际问题,但也不可能把一切问题都解决掉,要在当前生产经营条件下,按照上级政策,针对本单位实际,尽可能来解决。什么问题都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内全部得到解决,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第五、协商就是长工资。认为协商就是提高工资收入水平、确立工资增长幅度,只讲工资增长不讲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发展、效益提高是增加职工工资收入的前提,切不可不顾企业经济效益和发展状况而盲目增加工资。第六、工资集体协商就是只讲权利义务。认为搞工资集体协商就是只讲维护权益不讲所尽义务、只讲索取不讲奉献。任何的权利和义务都是统一的,既不能不顾职工利益而只让职工尽义务,也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想尽义务。既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企业的利益,只有双赢才是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作者:韩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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