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入进物业是合法的,因为老旧小区通常是指单位制改革之前,由政府、单位出资建设的居住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配套设施不齐、违章搭建严重、停车位不足等问题日益凸显,直接影响了居民生活的质量、和谐社区的构建和美好城市的建设。
一、小区配套设施归谁所有
小区配套设施归业主共有。配套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即与购房人所买房屋所配套设施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电视系统、道路、绿化等设施。而公共配套建筑,包括与购房人购买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停车设施、娱乐设施及教育、商业、饮食等各种公共建筑。
二、物业法对小区公共收益的规定
公共收益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对此作出了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利用小区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就是小区公共收益。比如电梯轿厢广告收入、外墙及灯箱广告收入、公共停车场收入、小区其他配套设施收入等。
三、车子被外墙打砸了应该谁的责任?
1、如果是质量问题或者是在保修期内,出现隐患造成损失则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赔偿和维修责任。
2、如果超过保修期且排除质量问题,房屋公共部分出现隐患,业委会、小区物业处不同意动用专项资金进行维修,由此造成的责任应该由全体小区业主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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